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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blogger都应当知道的12条美国法律(上)

每个blogger都应当知道的12条美国法律(上)

1、是否披露收了报酬发布文章的事实

过去五年间,blogger们发布的资源(包括比较可信的信息和一些推荐建议)开始逐渐取代传统媒体信息的地位了。这个发展趋势为广告客户提供了巨大的机会,他们让bloggers以发布文章或者加入链接的方式推广他们的产品和服务。考虑到bloggers群体发展的迅猛势头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美国法律开始将这个领域纳入管制范围。

相关法律解读:

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发布了一个司法建议,规定那些以“口碑营销”方式推广产品、开拓市场的公司必须披露与“口述者”的合作关系。这个司法建议显然适用于blogging,据此,bloggers在为产品写使用报告和作宣传时必须注明他们得到了来自产品公司的报酬,即使他们所宣传的是事实,也得如此。
PayperpostReviewme 就是这样两家网站,他们为那些通过给产品写推广文章而挣钱的bloggers提供广告链接。依照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的司法建议,payperpost和reviewme 的bloggers现在需要披露他们收钱写“推荐产品”文章的事实。其实除了这两家网站以外,在互联网上有一个庞大的“话题营销”产业,bloggers之间通过非正式的Email进行交易和支付。 FTC的司法建议同样适用于这些非正式的支付方式,也就是说私底下的支付也必须披露。但是,考虑到迄今为止,还没有blogger因为违反FTC的司法建议而被起诉,我们还无从判断FTC的尺度有多严格,还是说这个公告只是为了给行为人施加一定的压力。

应对措施:

1)如果你是收了报酬而发布信息,绝对不要声明自己的信息是客观的,不带偏见的。
2)让你的读者轻易的区分广告和由自己写的文章。
3).尽管FTC的“披露规定”看起来并不适用于广告链接,站长无需披露付费链接,但是,我们得知芝加哥大学法学院的学者们正在讨论问题,他们认为按照电子商务法的发展趋势,FTC的规定适用于广告链接是迟早的事。

2.深度链接到底合不合法

相比较传统媒体而言,blogging的一个巨大的优势在与它的文章中包含一个可以直接把读者带到信息源头的链接。这个链接把读者引到另一个页面,这个页面可能在同一个网站的不同网页上,也可能是在一个新的网站上。尽管我们认为并希望互联网是一个开放的平台,而链接在资源共享上所拥有的方便快捷的天然优势确实把互联网的开放性发挥到极致,然而链接并不是完全不受约束的,它同样处于美国政府的管制之下。

相关法律解读:

如今,链接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应对版权法以及深度链接。深度链接指的是一个blogger在它的网站上放置一个链接,这个链接指向的并不是一个站点的首页(例如:AvivaDirectory.com),而是那个站点里面的一个具体页面(例如:www.AvivaDirectory.com/successful-blog-launch)。
目前,还没有法律明确禁止所有的指向并不属于你的内容的深度链接。 不过,法庭曾宣称那些特定的、没有被正确引用的链接是违背州的法律的。因此,很明显,通过深度链接的方式给别人造成一种假象,以为所链接到的内容是你的网站的一部分的行为是侵犯版权的,它违反了州商业竞争法。 但是,如果你通过某种方式让别人一眼就看出你所提供的链接内容并非是自己站点的内容,你就是清白的。这方面最有名的案例是Ticketmaster诉Tickets.com.Inc. TicketMaster公司声称ticket所设置的链接绕过 TicektMaster的首页,直接从“后门”进入到TicektMaster的购票页面,这是一种典型的侵犯版权的行为。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法庭宣判blogger深度链接侵犯版权和非法入侵的案例。

应对措施:

1)不要宣称某个网页或者站点是你的作品,除非它确实是。
2)把你的作品和别人的作品区分开来。
3)考虑到在blogging的实际操作中,深度链接是一个极其普遍的,或者说约定俗成的模式,如果你的深度链接指向的是其他bloggers的站点或新闻,通常是没有问题的。 然而并非所有的blogger知道法律的规定,因此很有可能你会收到一封突如其来的向你表示抗议的Email 。如果你想做到万无一失,不妨给你想要链接的内容的站长发一封Email,表示希望得到他的链接许可,并且你可以在你的深度链接之后附上他的站点主页的链接。

3、图像和缩略图的合法使用

图像是让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一个重要方式,它可以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并使读者以最快的速度认可你的网站。通常,bloggers并不会亲自去制作需要使用的图像,而是直接使用从网上搜索到的或是买来的图像。未经许可直接从别人的网站上复制粘贴图画的行为毫无疑问是违反美国版权法的,这一点大家都知道,因此bloggers想出了两个替代手段来使用别人的图片:内部链接缩略图
通过内部链接,可以使外部图片显示在自己的blog上,看起来是像是自己网页的一部分,实际上,图像是从别的网站上传过来的。 缩略图,跟所链接的源图像是同一张图像,只是体积更小、质量更低。

相关法律解读:

很不幸,法律对内部链接的态度十分含混。法庭是从版权侵权和商标侵权两个角度来关注链接问题的,制止bloggers把别人的名称和商标占为己有是法庭的任务之一。以此来看,最安全的办法就是直接获得图像作者的许可,以CC协议的方式从Flickr获得图片,或者以低价从istockphoto购买免版税的图像。
法律对缩略图问题的态度较为明确。 只要你是按照标准化的规格生成事实上的缩略图,而不是简单的把图片的尺寸缩小一点,美国一个巡回法庭曾承认这是一种符合版权法的合理使用。

应对措施:

1)未经作者的许可,不要内部链接或者上传不属于你的图片。
2)如果条件许可,去购买或者使用遵守CC协议的图像。
3)虽然美国法庭认为缩略图是一种合理使用,但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缩略图都必然合法。 法庭通过四个条件来界定合理使用的范围,如果法庭以没有达到这些条件为由判定一些缩略图不合法,请不要惊讶。

4、法律保护你的内容不被“偷走”

没有比你发现你辛苦了几个小时完成的文章未经你的许可一字不改的张贴在别的网站上更让人愤怒的事了。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那篇发布在别的网站上的文章在搜索引擎上的排名比你自己的还靠前。还好,版权法保护原作品的著作权,如果你的作品被别人“偷走”了,你可以寻求法律的救济。

相关法律解读?

作品一经创作出来,就受版权法的保护。 你并不需要到美国版权局去登记或者注册你的作品,它们就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 当然,你也可以主动到美国版权局进行注册公示,以使你的作品具有公信力。如果你坚信有人“偷”了你的作品,你可以以“侵犯版权”为由向行为人提起诉讼。法律对这种民事侵权行为作出了严格责任(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就是说你只要证明有复制行为的发生,而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存在侵权的故意则在所不论。大多数成功的诉讼不仅获得了金钱赔偿,同时得以禁止行为人以后的侵权行为。
通常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你能否赢得了官司,而是值不值得去打一场官司。 一般而言,在发展中国家打这样一场官司是不切实际的,虽然你完全可以起诉对方,但是昂贵的诉讼费用会超出你从诉讼中获得的利益。

应对措施:

1)不要草率的说出别人“偷”了你的作品的话来。 你不一定非得到走上法庭去主张你的权利,但你至少可以发一封停止不法行为”的通知信。
2)在你网站的显著位置注上你的网页受版权保护的标示,这样可以提醒那些潜在的侵权者。
3)在你决定提起侵权诉讼之前,比较一下你可能获得的利益和需要的花费。 如果得不偿失的话,聪明的你,不妨尝试以非讼途径补救你的权益以使自己的利益得到最大的实现,比如说向搜索引擎举报侵权者,或者干脆就让侵权者加上一个回访地址。

5、域名商标问题:

如果你刚开始写blog,你可能还没有自己的商标。 不过,那些大公司肯定有自己的商标。如果你所注册的域名之前已经被别人以商标的形式注册过,那么你不得不放弃这个域名。

相关法律解读:

1999年,议会通过了《反网域名称抢注消费者保护法》,这使得个人或公司以与自己名称或商标相近的名称注册域名更加容易。 无论如何,法庭判定商标侵权是一个持续漫长且昂贵的过程。 网际网路网络名称与域名管理机构(ICANN)决定通过实施《统一域名纠纷解决政策》(UDRP)使这一过程规范化、流程化。 依据这个规定,只有三点需要证明:
   a.商标持有人拥有商标。
   b.注册域名的当事人对对所注册的名称没有合法权益或者利益。
   c.域名已经被注册下来且有恶意使用的行为。
UDRP使得域名纠纷的解决更快捷、更经济也更广泛。 它同样也受到商标持有者的支持与好评。
有关商标纠纷最有影响力的案子要数Continental Airlines.Inc.诉Continentalairlines.com 。 在本案中,后者轻易地把旅客带到一个旅行站点,在那里向他们出售Continental Airline 公司的机票,并加收15%的手续费。 最后,法庭以Continentalairlines.com的域名侵犯了商标权为由把这个域名判给了Airline 航空公司。
与上面这个案例中的域名侵权事实十分的明确不同的是,很多bloggers的域名所面临的情况更加错综复杂。 比如说,法律条款中的“没有合法利益”和“恶意”的规定会使很多诚实的bloggers失去他们的域名。

应对措施:

   1) 不要用他人的商标注册域名。 靠抢注域名大发一笔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这种尝试只会浪费你的金钱和时间。
   2) 经常在线检索你的域名是否被注册为商标。
   3) 要知道免费的检索只能搜到一部分注册商标,况且世界上还不存在一份绝对完整的已注册商标的清单。 登记注册并不是获得法庭认可的商标的唯一必经程序。 避免侵犯“普通法上商标”最好的办法就是检索你的域名以及与你的域名近似的其他名称是否被注册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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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blogger都应当知道的12条美国法律(中)

6处理好你的读者的隐私资料:


如果你正在加强与读者之间的互动,你可能需要启动邮件订阅功能,开启评论功或者设置一个留言板。要使用这些功能,需要你的读者向你透露他门的个人信息,由于这些信息的特性,你可能会被卷入法律问题中。


相关法律解读?


很遗憾,在美国没有一部专门针对站长如何管理所掌握的隐私信息的法律。相反,bloggers不得不照着一系列Laws">让人困惑的专业法律术语去做,这些法律术语夹杂在HIPAA(健康保险移动责任法案)P3P(个人隐私保护策略)美国公平信息实践法internetmarketing/i/caprivacyact.htm">加州在线隐私保护法案之类的法案之中。

面对这一系列管理隐私信息的法律,实在是难以理清头绪。好在,你只要做到下面指南中所述的几点就可以确保受到合法的保护。保护你不用承担读者隐私责任的最简单办法就是在你的网站最显著的位置发布一个隐私政策。 在这个隐私政策中,清楚地表明你将如何使用以及与谁共享这些个人信息。 告诉读者你是否使用cookies(是当你访问某个站点时,随某个HTML网页发送到你的浏览器中的一小段信息)或者其它的tracking(数据跟踪)软件。

在隐私政策中,你还得提供一个明确的退出或者修改所提供的信息的渠道。对于想要自愿退出的人来说,这个步骤一定要和提供一个Email地址一样简单。考虑得更深层次的话,这里还有一些额外的隐藏的法律问题,比如说:未成年人的信息资料、医院检查报告和犯罪记录。除非确实需要(在这种情形下你应当就你的信息收集策略咨询你的律师),尽量避免让你的读者提供这几类信息。


应对措施:


1不要共享或者出售类似于社会保障号码、信用证号码、银行账号信息、犯罪背景和健康记录之类的信息。

2发布一个明确的声明:读者可以收回提供给你的隐私信息。

3试图收集并出售那些在隐私政策中没有明确声明的信息,不仅会给你带来法律上的麻烦,而且肯定会让你迅速失去通过blogging所辛苦积攒的信任和声誉。

 

7谁拥有读者发布的内容,你可以把它删除吗?


对于读者在你的网站上的回复、评论和留言板等模块(这些板块都是你自己启用的)中发布的内容,究竟谁享有合法的所有权,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决定了你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庆幸的是,这个答案非常的明了,下面就是处理这些问题的方案:


相关法律解读?


可能很多bloggers会感到吃惊,事实上你并不享有你站点上的这些由用户所提供的内容。相反,实际上你的用户(作者)享有这些内容的版权。要分析得出这个结论相当的简单,只要一个作者创作出原创作品并将之写出来,就自然获得版权法所赋予的版权。 你并不享有用户提供的内容的事实会让很多bloggers头疼,比如说,任何时候,只要读者(作者)要求删除他所发表的一条评论,你就不得不这么做。

在服务条款中写上这么一条,清楚的说明如果用户在你的网站发布了内容,就意味着给了你一个许可证,你没有义务按照用户的要求修改或者撤掉所发布的内容,除非你选择这样做。通过这种方式你可以确保有效地控制用户提供的内容,尽管你对那些内容不享有事实上的所有权。


应对措施:


1不要视用户评论为自己所有而随意使用或者删除,除非在你的服务条款中包含许可你这么做的一个条款。

2)用尽量详尽全面的服务条款说明你对用户提供的内容享有的所有权利。

3如果你允许匿名发布,当有人发email通知你撤下某篇评论时,你将无法判断这篇评论的真正主人。因此,在允许别人在你的网站上发布评论之前,你至少要保证收集到基本的身份辨识信息。

 

8监督博客上的评论的义务和责任


如果你在你的网站中启用了开放性板块——评论、注释或者留言板,你可能不得不去找到那些带有造谣中伤性的、诽谤性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或者只是表达厌恶之情的言论并进行处理。尽管这些内容可能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作为站长,人们理所当然的认为你有义务去修正这些问题,甚至,如果有人因此受到伤害,你将会成为被谴责的对象。这就给站长们带来了两个重要的问题:你必须(或者被允许)向当局移交冒犯者的名字吗?对于用户发布的内容,你承担怎样的监管义务?


相关法律解读:


《通信检点法案》第230blogger对于用户发布的内容的监管义务作了规定。值得欣慰的是,除了两个例外,230条款为bloggers提供了宽泛的保障。法律设计的初衷是鼓励言论自由,法律鼓励网际网路服务供应商、bloggers和信息板的站长专注于参与机制的建构,而不是让他们整天想着因为某些人的犯罪而承担潜在的被诉风险。这部法案为bloggers免去了对恶意中伤性、诽谤性或者仇恨性言论进行监管的义务,不过,它并没有免去bloggers监管联邦罪和知识产权侵权的义务,这意味着如果你的网站上有人发布了违反联邦罪或者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你将为发布者的行为承担潜在的责任。

现在的问题是,当诉讼被提起后,你是否必须(能够)向当局移交发布者的联系信息?答案现在还不太明朗。一个典型案例是Doe Cahill案,法庭需要服务提供者鉴定指明匿名发布者。然而另外一个案件中,法庭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国会目前正在就这一问题进行重新调查。在这种情形下,最安全的做法莫过于在用户协议里明确陈述你有权利将用户信息移交给所有有需要的当局(权力机关),这样的话,如果问题发生了,你将会有一层保障。这并不是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但是在法律明晰化之前,这是避免被诉的最好办法。


应对措施:


1千万不要让触犯刑法的评论或者剽窃的内容"呆"在你的网站上。用户或许会抱怨你的刻板限制了言论自由,但是,别忘了,一旦所有的问题爆发,你将无力去承担诉讼。

2记住在用户协议里加上一条:你有权利向有需要的当局(权力机关)移交用户信息。

3在公告板上限定联邦犯罪行为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这不仅仅是将网站维持在法律道路上的重要途径,它同样为网站许可的内容及类型定下了一个基调,有利于营造一个友好和谐的社团环境。

 

 

9Blogging的基本税法问题:


如果你想从做自己喜欢的事中赚取金钱,你可能会选择从你的网站中获取收益,这包括广告销售、获得捐赠款和在网站上出售物品等。从blogging中不断增加你的收入,这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不幸的是,"山姆大叔"也想要他的那一份。不过由于利用blogging来赚美元和电子商务都是税收领域的新生事物,因此规制电子商务和blogging的法律相当的混乱。


相关法律解读:


如果一个网上商店在某个州的当地有实体的店铺,那么这个店铺在当地的销售是要被征税的。一些商人为此找到了一个办法:宣称他们的电子商务是与实际店铺没有任何关系的独立实体。无论如何,各州已经开始进一步明确立法以打击这种行为。不过,如果你只是在网上销售你的物品,而没有传统的实体店铺,你的营业税基本上就可以被豁免。最高法院曾在QuillNorth Dakota的案子中佐证过这一点。

虽然你的州营业税被免去了,但是只要你的网站给你带了收入,你还是得支付联邦所得税。但是,不得不缴纳所得税并不就意味着你不能以一种更聪明(当然也是合法的)的方式去缴纳所得税。减少你的应税收入的最好办法就是确保找出所有能减免课税的事项。譬如,如果你是在家里blogging,你可以找出你所花费的网费、账单、租金、按揭利率和不动产抵押借款保险等一切有效的证明材料,通过家庭商务条款来减免自己的所得税。当然,或许你比较保守,仅仅找出法定减免事由,如你所承担的电脑及研究费用。

要想享受所有的减免,你应当专注于你的电子商务的结构,并进行策略上的优化。作为一个blogger,使你的长期税赋最小化的最好办法就是:确保在你进行销售活动之前,已经持有你的网站超过1年的时间。这样就会按长期资本收入(而不是一般性收入)来征税,享受更低的(15%)的税率。还有一个办法就是使用一个免税退休账号投资于享受合法的一年一次的减免政策的业务。


应对措施


1千万不要丢掉你的商业票据,如果你遭遇审计,那是你对抗。美国国税局的唯一武器。

2对一切可以加以利用的减税事实和因素进行充分的利用,并在做商业决定时,考虑这些因素。

3考虑到长期资本税率(15%)和短期资本税率(35%)之间的巨大差异,或许暂时不去销售,以使自己拥有网站超过1年,来获得享受长期资本税率的资格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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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blogger都应当知道的12条美国法律(下)

10、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法律

 

在你刚开始blogging的时候,你可能只是把它当作一个单纯的爱好,没有想过使它成为一个牵涉到一系列法律问题的电子商务。这就是为什么大量的bloggers现在还是像一个数据库管理员一样打理他的生意,得不到任何的法律保障。Bloggers经常被这样的问题困扰着:到底需不需要为自己的电子商务设立一个合法的实体呢?该设立一个怎样形式的实体呢?它究竟能带来多少保障呢?值得庆幸的是,这些问题的答案相当的明了。

 

相关法律解读:

 

设立一个合法的实体,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合伙,都将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意味着:如果公司遇到麻烦,遭到起诉,设立人(股东、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他们的个人资产,如个人银行账户并不承担连带责任。尽管有限责任实体提供的保障不是十全十美的,但是如果你想保持个人资金与商业资金的独立,那么就请把自己的角色定位于“公司的代表”,而不是“公司”。否则,法庭一般也不会对你们加以区分。

今天,大多数财富五百强企业都是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这使得很多bloggers认为这种模式是最为可取的一种模式。然而,对于大多数独立blogger而言,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是比较明智的选择。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同样的法律保障(事实上法庭对这两者适用同一个法规),同时,它还能让你免受所有行政事务的烦扰,给你提供更好的税收计划。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便捷且相对实惠的流程:

1)  遵照州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规章制度,为拟设立的公司取一个名字;

2)  按照编档单位的要求把相关文档进行系统整理并存档;

3)  制定一个章程:明确所有者的权利义务以及制订公司成员遵循的规章制度;

4)  拿到所有必须的执照和许可证(大多数bloggers都不需要);

5)  另外,一些州可能需要你发布一个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应对措施:

 

1)如果要想维持“有限责任”的法律保障,千万不要把你的个人资金和公司资金混在一起;

2)除非是有非常特殊的理由,否则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而不要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3)考虑适用于你要设立的公司的州法律并适当注意州税收政策,以此来决定公司设立地。绝大多数有限责任公司都在德拉威州或者内华达州设立,因为这两个州的企业判例法,在诉讼案例中,有倾向于保护公司的利益(相比较个人利益而言)的传统。

 

11、垃圾邮件法,哪些主动提供的电子邮件是合法的?

 

我们都憎恶伟哥(Viagra)和雅虎(Yahoo)!我们无法忍受有关乐透奖的邮件塞满了垃圾邮件夹。然而,人们又如何看待从你的网站发出的邮件呢?它是垃圾邮件吗?你可能还不知道,如果你没有遵照美国法律对群发邮件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它就是垃圾邮件。

 

相关法律解读:

 

2003年通过的《反垃圾邮件法》要求发送者在未征得用户同意而主动提供的邮件上加注“主动提供”和“商业性”的标签,同时,该法还规定这类邮件中须向接收者提供退订的途径和退订说明(包含发送者的真实地址)。该法还禁止提供虚假的或故意误导接收者的邮件头信息以及欺诈性的主题。发送者所提供的邮件每违反上述的一个规定,最高要承担11000美金的罚款。

在进行大量的群发邮件之前,你得弄清楚你是谁(你以何种身份发这些邮件),你发送这些邮件给接收者的目的是什么?确保你的路由信息是准确的,邮件主题不要写的太具想象力,要与内容保持一致。在发送的邮件中提供真实有效的邮件地址。最后,给接收者提供一个详细的阐述如何退订邮件的说明。你可以给接收者提供一个退订菜单让他们选择退订特定类型的邮件,不过无论如何你所提供的步骤必须非常清晰,而且你必须给接收者提供一个不再接受你的所有商业邮件的链接地址。

    

应对措施:

 

1)不要在邮件头或主题行中使用虚假的或者误导他人的信息;

2)要明确指明这是一封商业邮件,告诉别人你的真实身份,客观陈述你发邮件的目的,并且给接收者提供退订这些主动发送的邮件的途径和相关信息;

3)要考虑到法庭并没有清楚界定何谓“大量的群发邮件”(垃圾邮件),几乎所有的散发垃圾邮件案件都会引用“垃圾邮件先驱”每天发送1000封伟哥邮件的例子,从理论让讲,发送150份邮件标题中含有误导信息的“主动邮件”就已经构成违法。

 

 

12、Bloggers受新闻业保护法的保护吗?

 

不管地方新闻记者是否承认,bloggers已经开始逐渐取代传统新闻人的地位,成为新闻工作者中的主导性力量。不过,保护传统新闻工作者权益的法律并不能直接适用到扮演新闻记者角色的bloggers身上。因此,如果一个blogger被传讯,还很难说他是不是依法享有对自己的信息来源进行保密的权利。

 

相关法律解读:

    

同样也是新闻工作者的Bloggers无法享受针对传统新闻工作者的新闻业保护法保护。目前,31个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已经用成文法的形式承认了对新闻工作者进行法律保护,另外18个州以司法判决的形式承认了对新闻工作者进行法律保护。从对这些法律的解释来看,它们仅适用于传统意义上(正式)的新闻工作者。这也不是说所有的bloggers都得不到保护,不过要想得到法律针对新闻工作者的特殊保护,你必须你符合法庭提出的“传统新闻工作者”的标准。

想要获得新闻业保护法的保障,一个基本前提是你是否符合你所在的州对“新闻工作者”的定义。糟糕的是,各个州的情形迥异。有的地方只把这些特殊保护赋予平面媒体,那些对bloggers进行保护的州往往会要求“编辑管制”。编辑管制包括来源限制、真实性判断和可信度分析。基本上,要保证博客用事实说话:即使事实与你自己的观点冲突,然后,采取一些常规步骤来保证你所呈现的事实的准确性。

    

应对措施:

 

1)不要想当然的认为你受新闻业保护法的保护;

2)坚持学习并锻炼自己的编辑管制能力,调查你所在的州享受新闻业保护法的特殊标准是什么;

3)目前,有很多受人尊敬的组织正在努力促成将新闻业保护法的保护范围覆盖到所有的正式和非正式的博客新闻工作者身上。或许将来的bloggers能够享受这一保护待遇,但是在今天,你必须调查你是否有享受这一待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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